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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创业补贴办事指南

2022-01-11 488

 

普惠

单位用户注册

一、线上自助注册

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业务工作栏目,线上填写单位信息,然后由法定代表人通过支付宝APP扫码进行实名认证即可完成注册,无须提供材料。

二、线下窗口注册

用人单位办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统一信用代码证)、单位授权委托书,在人社线下服务窗口办理。

 窗口注册成功后,经办人需要下载并注册登陆“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我的”,进入“企业服务”中的“我是经办人”,设置登陆密码,完成单位关联。窗口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必须是个人网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实人用户的手机号。

●创业补贴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初次创业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以用工登记为准),依法正常申报纳税6个月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主体,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可申报。

(二)补贴标准

给予每个初创实体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网办大厅,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申报”,填写申请信息。

2.上传材料:申请人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退役军人:军官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创业实体纳税凭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3.提交点击确认提交,等待审核

4.办理时间:全年工作日

(四)线下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

1.申请:创业者本人注册地所属区创业指导机构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2.提交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退役军人:军官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创业实体纳税凭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依法正常申报纳税6个月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经营主体,创业实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人数为申报创业实吸纳的就业人数。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可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一次性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网办大厅,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后的“申报”,填写申请信息。

2.上传材料:申请人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退役军人:军官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创业实体纳税凭证;《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3.提交点击确认提交,等待审核

4.办理时间:全年工作日

(四)线下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

1.申请:创业者本人注册地所属区创业指导机构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2.提交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退役军人:军官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创业实体纳税凭证;《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三、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

初次成功创业并租用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体。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经营主体,可享受租金补贴。已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享受此项补贴。首次申报的创业实体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且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年度申请据实给予补贴,租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补贴2400元;20-5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3500元;50-10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5000元;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大学生村官在农业产业园创业,租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补贴8000元。补贴标准不超过实付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网办大厅,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申报”填写申请信息。

2.上传材料:申请人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退役军人:军官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创业实体纳税凭证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3.提交点击确认提交,等待审核

4.办理时间:全年工作日

(四)线下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

1.申请:创业者本人注册地所属区创业指导机构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2.提交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农民:户口本;大学生: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退役军人:军官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创业实体纳税凭证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四、创业基地运营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

2.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且生产或服务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首次申报需在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

(二)补贴标准

在加强基地跟踪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对符合规定支出费用总额的50%给予基地运营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的创业实体,每户每月200元,最长补贴36个月。

(三)办理地点

1.申请基地运营机构管理人员、利用自有住房创业者本人注册地所属区创业指导机构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2.提交材料

基地运营机构:上一年度水电宽带接入及用于就业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提升服务能力等支出凭证;②基地运营相关支出凭证;基地公共服务费用(物业费、电费、水费、宽带费等减免文件规章制度等证明材料基地支出明细表;加盖公章的《基地运营补贴申请表》。

利用自有住房创业: 利用自有住房创业者身份证房产证②加盖公章的《基地运营补贴申请表》。               

五、创业孵化补贴

(一)补贴对象

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

(二)补贴标准

按实际孵化成功(在基地内注册登记的新办企业,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企业数,以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基地创业孵化补贴。

(三)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

1.申请基地运营机构管理人员携带公章所属区创业指导机构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2.提交材料孵化成功主体花名册;孵化成功企业营业执照;创业服务协议;撤离基地通知书;经营现状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

 

大学生

大学生创业企业认定

一、大学生创业企业扶持范围

1.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主城区(不含铜山区)范围内创办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享受政策扶持。

2.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单位用户注册

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业务工作栏目。点击“注册”,选择“单位”,跳转到注册页面,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在“单位登录”界面下输入账号密码并点击“登录”。初次登录系统需要填写“单位初次登录维护”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上传电子材料后点击提交。系统将按照“所属地区划”分配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进行各项补贴申报。

●大学生专项创业补贴

一、大学生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招用已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给予全额补贴,每个人员最长享受补贴36个月

(三)办理流程

1.录用人员信息登记:使用企业账号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大学生创业管理”模块中的“企业录用大学生信息登记”,点击“新增”输入人员信息并上传“招用员工的毕业证书原件电子档”,等待审核

2.申请审核通过后,在“大学生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模块中填写申请。

3.确认提交: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计算补贴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四)办理时间

每年一、三季度

二、大学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租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

对非徐州市区户籍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租房补贴。

(二)补贴标准

本(专)科生4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使用企业账号登录申报系统,“大学生创业租房补贴申请”模块中填报信息。

2.上传提交:上传申请人的户口本租房协议原件电子档点击 “提交”。

(四)办理时间

每年一、三季度

三、大学生创业企业税收贡献奖补

(一)补贴对象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二)补贴标准

企业年度内入库的各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奖补(查补入库的税款除外),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办理流程

使用企业账号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大学生创业管理”,选择“大学生创业税收奖补申请”核对企业名称,点击“申请”

(四)办理时间

每年一季度

四、大学生创业企业业绩奖励

(一)补贴对象

1.在园企业业绩奖励。在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内经营,自入驻园区起三个会计年度内给予经营业绩奖励

2.优秀毕业企业奖励。在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期满,当年离开大学生创业园并在徐州市区范围内依法纳税的企业,自离开创业园三个会计年度内给予经营业绩奖励。

贸易、培训、餐饮、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在奖励范围之内;年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企业不再实行奖励。

(二)补贴标准

1.在园企业业绩奖励。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奖励8万元;年营业收入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每年奖励5万元;年营业收入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的,每年奖励3万元;年营业收入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每年奖励1万元。

2.优秀毕业企业奖励。每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每年给予优秀毕业企业奖励8万元。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使用企业账号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大学生创业管理”选择 “大学生创业业绩奖励申请”填写信息,点击“申请”

2.上传提交:点击列表中“电子凭证”上传3A级以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电子档点击列表中“提交”,等待审核

3.报告寄送:确认审核通过后将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寄送至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

(四)办理时间

每年一季度

五、大学生创业企业会计代账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入驻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与代账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入驻企业提供代账、注册变更、各类补贴申报等服务

(二)补贴标准

对于代账公司为入驻企业提供代账、注册变更、各类补贴申报等服务收取每月400元服务费,第一年给予100%补贴,第二年给予80%补贴,第三年给予50%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办理流程

企业享受补贴的部分代账公司申报。

(四)办理时间

每年一、三季度

返乡创业篇

返乡创业企业认定

一、返乡创业企业扶持范围

1.徐州籍返乡人员自2019年6月24日起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登记创办企业,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申报纳税;

2.徐州籍返乡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徐州籍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且现在徐州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单位用户注册

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进入-“业务工作”栏目注册或登录企业账号。申请办理“彭城英才卡”并制卡成功。在左侧点击进入“支持返乡人员创业”栏目。填写完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

一、返乡创业购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

返乡创业人员自企业注册登记当月起三年内(计算到月),在我市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审核备案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申请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购房总价以购房发票金额为准。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已享受过各类型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按照购房总价的5%申领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办理流程

1.填报信息:使用企业账号登录申报系统,在“购房补贴”板块中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提交”。

2.上传提交在左侧点击进入“附件上传”,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①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②申请人异地社保缴费证明。③申请人及房屋共同购买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④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市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全款发票(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及购房全款发票(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签发时间为准)。上传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材料”。

(四)办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二、返乡创业金融支持

(一)补贴对象

返乡创业

(二)补贴标准

返乡创业者个人最高可申请 5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在规定利率内给予全额贴息。

(三)办理流程

1.填报信息:使用企业账号登录申报系统,在“金融支持”板块中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提交”。

2.贷款申请:在左侧点击“关联业务申请”中的“我要申请创业贷款”或“我要申请小微企业贷款”后跳转至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系统。

(四)办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三、返乡创业财政奖励

(一)补贴对象

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的返乡创业企业。

(二)补贴标准

同级财政给予返乡创业企业相应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三)办理流程

1.填报信息:使用企业账号登录申报系统,在“购房补贴”板块中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提交”。

2.上传提交在左侧点击进入“附件上传”,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①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②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异地社保缴费证明。③上年度企业纳税凭证。上传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材料”。

(四)办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所属区

办理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云龙区

云龙区绿苑路9号云龙区政务服务中心503室

办理大厅:云龙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云龙区绿苑路9号) 

0516-8300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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