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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龙区就业政策问答

2022-01-11 692

一、失业登记类

 

(一)哪些人员符合办理条件?到何处进行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本地常住人员,本地户籍的可到户籍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非本地户籍的可到常住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具体地点:城镇各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人员:

1.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2.年满 16 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 破产停止经营的;

4.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终止灵活就业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二)办理失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申报失业登记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如实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三)失业登记办理程序是什么?

失业人员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

1.线上办理:失业人员下载登陆“江苏智慧人社”APP,进入“就失业服务”-“失业登记”功能,填写相关内容,保存即可。网办失业登记无需等待审核,保存即生效。

2.线下办理:失业人员在社区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协理员审核其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失业人员登记表》后,在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中进行失业登记操作。

(四)《就业创业证》如何办理?

1.线上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登录后进入就失业服务就业创业证查询功能,即可查看电子证信息。

2.线下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在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就失业服务”-“就业创业证查询”界面为失业人员打印《就业创业证》电子证。

3.失业人员如需要实体的《就业创业证》,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一张2寸照片,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镇)就业服务平台打印。

注:《就业创业证》电子证在首次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时自动生成。失业人员被单位录用,办理用工参保登记不需要先领取《就业创业证》实体证。

 

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类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就业困难人员指《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中界定的各类群体,具体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残疾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优抚对象家庭的;军队退役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设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确认需提供哪些材料?

除提供户口本、居民二代身份证外,另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人员提供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

3.特困职工家庭成员提供市总工会核发有效期内的《徐州市特困职工证》;

4.残疾人员提供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6.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指无从事二、三产业及高效农业的,提供村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

7.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村劳动力,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

8.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进行失业登记后一年以上人员,提供本人的《就业创业证》;

9.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地农民相关证明;

10.优抚对象是指持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优抚对象家庭人员包括优抚对象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11.退役军人需提供有效的退役军人证明。

(三)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确认?

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认定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复审,同时在人社基层平台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四)什么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不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门统一认证后,可视同)2年之内、且当前处于失业状态人员。

(五)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

1.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省贫困劳动力(指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年限: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初次核定社保补贴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被单位吸纳就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视同为稳定就业)的,可将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高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021101日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年限累计合并计算;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与小微企业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年限累计合并计算;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年限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年限不合并计算。

3.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4.办理流程: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业务采取“即来即办”,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就近业务受理岗或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办结。补贴采用一次申报,后续自动发放模式,按月核算享受资格,按季发放社保补贴。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受理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复核,各县(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对发放名册进行核对,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5.没办理社会保障卡是否可以申领社保补贴?

不能,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办理并激活社会保障卡及开通银行功能,方可成功提交申请。

6.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一致,社保补贴申领时以哪个为准?

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年龄审核统一以身份证为准,补贴核定精确到身份证日期所属月份。

7.社会保险补贴可以往前补吗?

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补贴自申请当月起开始享受,申请时间之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予补贴,申请时间之后如存在断缴情况,补缴后方可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8.社会保险补贴初次核定时间怎么确认?

就困人员初次核定时间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或单位吸纳社保补贴(不含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的最早申领时间为准,享受期限从申请审核通过当月开始计算。

9.只缴养老保险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吗?

单险种缴纳养老或医疗社会保险费也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但发放月数均计入享受年限,累计享受年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

10.社会保险补贴和失业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享受吗?

社会保险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能同时享受。

(六)用人单位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援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按注册地或经营地就近到各县(市)、区级劳动就业机构受理岗提交申领材料,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的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采用一次申报,后续自动发放模式,按月核算享受资格,按季发放社保补贴。各县(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对发放名册进行核对,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1.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外省贫困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或者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按企业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初次核定口径为首次享受社保补贴的时间,下同),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2.小微企业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公益性岗位和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指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对象是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1)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劳动保障协理员、交通协管员、城管市容协管员、市场管理员、协税员、工商协管员、环保监察协管员、园林管护员、社会治安联防队员等岗位。(2)社区服务类岗位。具体包括公共卫生保洁、公共安全保安、公共环境保绿、停车场管理、市民广场管护、公用设施维护、公共卫生服务、社区文化、医疗保健、敬老托幼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服务性岗位。(3)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的岗位。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驾驶、打印、保洁、保绿、公办学校食宿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外人员的后勤服务性岗位。(4)其他经认定的就业岗位。

2021101日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年限累计合并计算;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与小微企业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年限累计合并计算;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年限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年限不合并计算。

(七)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工资支付凭证(企业盖章)、企业银行帐户信息(开户许可证)、企业承诺书、企业社保补贴告之书、社保补贴申请表、社保补贴明细表。

(八)小微企业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小微企业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工资支付凭证(企业盖章)、企业银行帐户信息(开户许可证)、上年度及本年度财务报表、毕业证书、企业承诺书、企业社保补贴告之书、社保补贴申请表、社保补贴明细表。

 

 

三、失业保险类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费的时间确定,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四)失业补助金政策文件依据和哪些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军区动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69号)文件精神,以下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期满,目前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新增失业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目前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五)徐州市区失业补助金标准和期限是多少?

申领时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265元/月;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91元/月。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六)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线上线下均能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每月7-10日为结算期,结算期内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线上: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推荐下载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

失业保险金线下: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到就近社区劳动保障所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市办事大厅综合柜台申请。

首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如有部队服役经历或跨统筹区参保经历,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部队服役经历人员:2013年7月31日(含)以前退役军人需要提供退伍证原件,2013年8月以后退役军人需提供《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原件。

2.省内跨统筹区参保经历人员:需先办理原参保地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提供失业保险转移单,转入后合并计算。

失业补助金线下:失业补助金实行申领制度。

申领时限:2022331日前

线下申领: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领。各县(市)、铜山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当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请。

(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享受哪些待遇?

1.代缴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每月10日后由失业保险基金对当月符合代缴条件人员代缴当月医保,个人无需缴纳。

2.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发放物价补贴:严格按文件规定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当CPI或SCPI月同比涨幅大于3%(含3%)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CPI或SCPI月同比涨幅在3%(含3%)-5%,标准为低保的1/12;CPI或SCPI月同比涨幅在5%(含5%)以上,标准为低保的1/8。

4.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八)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其他情形的。

(九)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金如何处理?

重新就业后,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予以保留,再次失业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而未领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 并计算,最多24个月。

(十)因重新就业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原因退回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因重新就业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如有多领的失业保险金则需要退费,否则将不能进行正常的用工备案、退休等业务办理。

失业保险金退费需在每月20号到月底办理,退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须加盖用工单位鲜章)。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区105室办理

(十一)失业保险待遇转移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金转入:本市区(不含铜山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区104室开具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待失业保险金到账后,通知本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手续。

失业保险金转出:申请转出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到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区104室办理。

(十二)2021年稳岗返还适用的企业有哪些?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单位或组织。

(十三)申请2021年稳岗返还需具备哪些条件?

1.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在上年度1-12月内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无历史欠费,且申请时企业仍在正常参保。

(十四)企业裁员率的算法

裁员率=(上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退休人数-死亡人数)/上年度月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十五)2021年稳岗返还标准如何确定?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

(十六)2021年稳岗返还审核认定流程,发放方式及流程。

无需企业申请,人社等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企业名单并完成联合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在当地政府网站或人社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如单位认为符合条件但未在公示名单中,可以进行政策咨询或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到20211231日。

(十七)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适用于哪些人?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事业单位等非企业员工不在补贴之列、发证和申请时必须都是在职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企业职工(至20211231日前,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内有查询信息的。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发证日期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

(十八)技能提升补贴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纳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可在原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浮30%。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十九)技能提升补贴如何申请?

线上: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

线下可以到各区、市办事大厅综合柜台、就近社区劳动保障所申请。线下申请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社保卡(均为原件)。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且不得就同一职业同一等级证书重复享受补贴。

 

四、就业技能培训政策类

 

(一)哪些人员可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能享受几次?

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可以享受政策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五类人员参加同一职业(工种)、不同等级培训的,享受培训补贴职业(工种)等级需从低级到高级;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参加不同职业(工种)培训的,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三次补贴。享受培训补贴的年度以培训结业时间为准。

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社[2020]80号)

报名流程:



 

 


 



 

四、补贴政策

 

 

(二)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职业资格类别和取得的证书级别不同享受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详见下表:(单位:元)


  级别  

 

专项能力类

一类

二类

三类

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

专项能力

800

-

-

-

初级工

-

1400

1200

1000

中级工

-

1800

1600

1400

高级工

-

2200

2000

1800

安全技能类

1000

培训合格类

500或1000

对其中属于我市紧缺型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30%。

符合条件的五类人员按规定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规定证书的,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领补贴,逾期不予办理。

依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财政局 关于公布《徐州市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及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徐人社发[2020]136号)

(三)五类人员可以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吗?补贴标准是多少?

五类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在核发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培训补贴资金发放机构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每人补贴100元;取得初级《初级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160元;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210元;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280元。

依据: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社[202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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