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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扶持政策

2021-08-16 450

(全民篇)

一、创业补贴:

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

1、一次性创业补贴

①补贴条件:初次创业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依法正常申报纳税6个月以上。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可申报。

②补贴标准:给予每个创业实体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①补贴条件: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不含劳务派遣服务外包),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申报纳税,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本补贴自营业执照注册 2年内只能申报一次,企业根据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

②补贴标准:按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一次性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3、创业基地运营补贴

①补贴条件:初次创业的经营主体利用自有住房创业,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且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

②补贴标准:给予每户每月2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①补贴条件:初次创业租用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等新型孵化机构)的企业。

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经营主体,可享受租金补贴。已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享受此项补贴。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且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可按年申请租金补贴。

②补贴标准:租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补贴2400元;20-5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3500元;50-10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5000元。

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大学生村官在农业产业园创业,租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补贴可放宽至8000元。补贴标准不超过实付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创业培训:

1.补贴对象: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

2.补贴标准:创业意识的补贴标准为170元/人,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和网络(电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改善企业培训和发展企业培训补贴标准均为600元/人。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徐州市创业网www.xzcy.org注册申请。

(大学生篇)

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且出资额不低于30%,除全民创业补贴外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免费提供三年期限、20—70平方米的创业办公场所;入驻其他创业孵化基地的租金补贴2400-8000元不等。

二、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且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

三、创业项目补贴:对获评的市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

四、业绩奖励:对入驻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内经营的企业,按业绩给予1—8万元奖励。

五、税收奖补:税务部门已征收的各类税项,其地方留成部分,自企业注册之日5年内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已登记的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七、购房补贴: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2019年6月24日以后在徐创业并在徐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八、生活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徐创业,给予每人每月600—1200元的生活补贴。

九、租房补贴:对入驻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非徐州市区户籍、大学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其他在主城区创业的本科以上大学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每人每月400—1000元的住房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

十、会计代账补贴:对于入驻徐州市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代账公司按照400元/月的标准为其提供代账服务,第一年给予100%补贴,第二年给予80%补贴,第三年给予50%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返乡人员篇)

一、适用范围

(一)徐州籍返乡人员自2019年6月24日起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登记创办企业,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申报纳税;

(二)徐州籍返乡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徐州籍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且现在徐州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享受政策条件和标准

(一)购房补贴

返乡创业人员自企业注册登记当月起三年内(计算到月),在我市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审核备案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申请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的可按照购房总价的5%申领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购房总价以购房发票金额为准。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已享受过各类型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二)金融支持

在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基础上提高返乡创业人员贴息标准,凡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的均据实贴息。

(三)财政奖励

对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社会保险费且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返乡创业企业给予梯度奖励,奖励金额参照其年度内入库的各项税款地方留成部分划分(不包括代收(代扣)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契税、耕地占用税、稽查查补税款、五险一金和在税务部门办理了收入退还的税款和查补入库的税款):不高于40万元(含40万元)的,奖励实际数额的50%;40万元到60万元(含60万元)的,奖励实际数额的60%;60万元到80万元(含80万元)的,奖励实际数额的70%;80万元以上的,奖励实际数额的8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单位/个人)登录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服务系统注册后进行申报,或在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进行申报。

受理部门:云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云龙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创业指导科(绿苑路民祥园农贸市场路南)

联系电话:83008910、8316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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